我院龚向和、刘练军、陈道英、万千慧四位老师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

发布者:尹烁平发布时间:2021-10-26浏览次数:93


2021年10月23日-10月24日,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在广东深圳明华国际会议中心举办。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道路”。参与本次会议的有来自全国宪法学界的与会代表200余人,我院龚向和教授、刘练军教授、陈道英副教授、万千慧老师应邀参会。

10月23日,三场分论坛平行举办,分别从“习近平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宪法实施与‘十四五’规划的落实”、“新科技发展的宪法回应”、“中国特色合宪性审查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与程序”、“宪法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宪法与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与大湾区建设”八大主题展开了热烈的学术交流。



陈道英副教授在23日上午“中国特色合宪性审查制度”主题的分论坛发表了《我国合宪性审查中事前审查机制之构建》主题报告。陈道英副教授指出,事前审查是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中确保重大决策合宪的主要途径,应当在分类建构的基础上,明确“二级双轨统合制”的权力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与中共中央办公厅的作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掌握终局复审权。同时,针对提请咨询、立法审议、批准审查三种不同类型事前审查各自的内容与特点,分别有重点地完善其程序机制。



龚向和教授在23日下午“新科技发展的宪法回应”主题分论坛发表了《宪法时刻:数字人权的宪法保障》主题报告。龚向和教授指出,随着数字时代到来,人们的社会交往活动的数字属性逐渐显现,人权的保障与研究出现了亟待宪法回应的危机,我国正迎来围绕数字人权的宪法重大变革时期。数字人权具有坚实的人性本源和必要的宪法基础,并且正逐渐转化为世界多国宪法与法律上的权利。我国宪法的发展应当直面数字文明,针对数字科技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多种路径推动数字人权的实现。



刘练军教授在23日下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与程序”主题分论坛进行了主题评议,围绕人大预算监督权力边界、主席团产生办法、国家机构体系生成以及人大制度的具体法治实践等问题,对分论坛的主题报告展开与谈。



本次年会兼具理论探索与实践关怀,与会宪法学者围绕“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道路”进行了深度探讨,兼具历史与时代维度,将有助于加强宪法学研究与党治国理政实践的内在关联性,从根本大法层面回应并整合由时代发展、社会关系流变而产生的新兴法学问题,最终加深依宪治国的理论储备、推动法治实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