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批准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成为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是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相关内容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我国已分三批在有关高校累计设立14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些基地的设立旨在推进并加强人权理论研究、教育培训、资政建言、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的前身是2007年成立的东南大学人权法研究所。2006年东南大学法学院恢复建立后不久即建立东南大学人权法研究所,龚向和教授担任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权法学泰斗和人权教育家李步云先生为全职教授并担任名誉所长。2020年3月,人权法研究所经东南大学批准升级为校级独立实体研究机构,成为东南大学积极探索多学科交叉协同、跨学科跨领域共建共研的新型科研机构。
来源:新华网、微信公众号“人权”
部分图文由法学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