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研究热点专题(一):受教育权国内学术动态

发布者:薛书蕾发布时间:2021-05-12浏览次数:489

为推动人权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全面了解国内外人权研究领域的前沿经典和学术动态,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与东南大学图书馆学科服务团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合推出“人权研究热点专题”栏目本栏目以东南大学图书馆馆书与数据库为基础东南大学图书馆学科服务团队对国内外关注的人权热点问题文献进行专题汇总以图表等可视化形式展示汇总结果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科研团队对汇总的专题文献分析解读并在本公众号发布展示人权热点问题研究的最新成果

本期为大家推送的是近三国内受教育权研究方向的核心期刊论文,以期对受教育权方向的研究热点、主要发文期刊、发文机构以及高产作者进行揭示,并对其中的高被引论文和最新论文进行推荐。

  

一、数据源

1. 数据来源:CNKI中国知网,在来源类别中选择【核心期刊】和【CSSCI】,同时增加《人权》(入选(2021-2022CSSCI来源期刊目录)进行检索;

2. 论文发表年限:201811日—2021425日;

3. 检索词:“受教育权”,分别通过主题、篇关摘和基金进行检索,并人工删除了部分与研究主题相关性较小的论文,共得到95篇相关论文

二、关键词共现分析

近三年受教育权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学前教育立法、教育公平、国家义务、教育治理、受教育权利、公平优质受教育权、受教育自由权、教育惩戒权、免受不当教育的权利、农民教育等方向。

  


 

三、主要发文期刊

近三年受教育权研究论文主要发表在教育学核心期刊上,其中《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发表7《中国教育学刊》《中国高教研究》《教育发展研究》和《复旦教育论坛》各发表4篇;5篇论文发表在《人权》期刊上;发表在法学核心期刊上的论文较少,《法学评论》《法学》《东方法学》和《河北法学》各贡献1篇。


  

四、主要发文机构和高产作者

发文机构仅统计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其中发文量最高的是东南大学,近三年共发表受教育权方向论文17篇,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各发表了7篇。

  

  

高产作者仅统计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4篇以上),其中博士生魏文松发表了7篇,申素平教授和刘璞副教授各发表了5篇,龚向和教授发表了4篇。

  

  

五、核心期刊被引文献TOP5(按被引频次排序)

1. 高校学位授予权:本源、性质与司法审查

【作者】龚向和

【文章出处】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39(03)

摘要当前关于高校学位授予权的本源大概有三种观点即法赋权力、国赋权力和天赋权利与此论相对应存在行政权说、高校自主权说和双重性质说三种性质定位。这些观点虽已触及了高校学位授予权的外在属性和实质内容但还存在定位片面单一或研究视角高度不够的问题。从教育宪法视角探究学位授予权的最终来源是公民的受教育权和学术自由权具有为受教育权而设的行政权力和为学术自由权而设的学术权力的双重属性。相应地司法审查的双轮驱动是对行政权性质的学位授予权主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学术权力性质的学位授予权则区别对待对学术评价权应以正当程序原则为主进行审查而予以尊重对制定学术标准的权力应以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为主进行审查。

  

2. 论受教育权利的国家义务

【作者】劳凯声

【文章出处】中国教育学刊. 2018(01)

摘要】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是宪政的产物体现着公民与国家关系的基本形态。现代公法确立的公民第一性、国家第二性取向表明了公民与国家关系的变化过程由此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享有和国家对其承担的义务构成了公民与国家宪法关系的主要内容。在我国现行的宪法体制下与基本权利对应的国家义务并不直接取决于权利主体的主张在很多情况下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督。为此可以从基本权利的功能出发从尊重、保护和给付三种不同的国家义务类型来构建受教育权利的国家义务体系。国家教育义务的不适当履行或不作为对受教育权利可能造成侵害因此在确立受教育权利的国家义务时应建立国家义务遭到违反时的受教育权利救济机制。

  

3. 教育公益诉讼:受教育权司法保护的新途径

【作者】崔玲玲

【文章出处】东方法学. 2019(04)

【摘要】教育公益诉讼内在的特质决定了其可以有效地解决我国教育领域的诸多问题促使教育法律法规的形成与完善推动教育制度变革和促进教育制度的良性发展。目前我国设置教育公益诉讼的时机已经成熟既有的立法基础、司法实践尝试和国外的立法经验保障了教育公益诉讼设置的可行性。教育公益诉讼应首先向义务教育权利保护领域、学校教育方式和质量领域、平等受教育权领域和社会教育培训治理领域开放。最终通过《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教育法》双重规定的方式在我国构建独具特色的教育公益诉讼制度有力地倒逼教育体制改革。

  

4. 教育法治四十年:回顾与展望

【作者】管华

【文章出处】法学评论. 201836(04)

【摘要】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的教育法治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教育立法从空白到初步成型教育行政从主要依靠政策向依法治教转变教育民事司法发生过重大突破教育行政司法的大门逐步打开。虽然面临立法资源不足、质量不高、执法强制性差、司法依据不足等问题教育法治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望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两方面率先突破。

  

5. 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法理分析——梅杰留级案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为中心

【作者】任海涛

【文章出处】教育发展研究. 201838(21)

【摘要】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范围和限度争论已久该研究对于司法实务与学术理论意义重大。从行政法理论而言高校是准行政主体、高校管理行为属于准行政行为、高校管理过程中与学生形成特殊行政法律关系”,基于此三条原因此类行为可以纳入行政案件管辖范围。具体而言凡可能侵害学生受教育权或其他宪法基本权利之行为皆应纳入司法管辖以利于学生基本权利之保护。凡是纯粹纪律性处罚、考试成绩评定、高校内部必要生活管理行为不应纳入司法管辖范围以利于高校自主权之维护。理论界、法院指导性案例对于该问题已有深入涉及时机成熟时宜以法律明定之。

六、2021年最新核心期刊论文TOP5(按下载量排序)

1. 义务教育公平视域下的教育信息化:逻辑演进与实现路径

【作者】邵亚萍

【文章出处】浙江社会科学. 2021(02)

【摘要】教育信息化是破解义务教育公平问题的助推器抑或干扰器尚需判明。以平等权的形式平等实质平等为分析框架显示教育信息化有助于实现入学机会及优质数字资源共享中的形式平等并有助于贫困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的实质平等但也存在形式平等受到冲击、平等差距进一步扩大以及平等保障职责主体模糊、受教育权平等保障认识虚化等情形。在教育必须适应技术变革的趋势下应融合制度和技术解决教育信息化下的公平问题包括加强法律控制提升信息化运用的程序公正完善精准扶弱机制有效缩小教育鸿沟”;明晰义务教育公平指标完善义务教育监测体系以及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方式建立数据共享与运用机制等。

  

2. 家庭教育立法中国家义务的法律规制及实现路径——基于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障视角

【作者】杨乐

【文章出处】人文杂志. 2021(02)

【摘要】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除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外家庭教育是实现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重要途径。为保障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中的受教育权国家应履行相应义务并通过立法予以保障。本文从法律视角以基本权利功能理论为研究基础剖析了家庭教育中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基本权能从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给付义务三个维度探究保障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中受教育权的国家义务并从立法、行政、司法角度提出实现国家义务的全景路径。

  

3. 我国教育法治建设的核心内涵、实践历程与前景展望

【作者】魏文松

【文章出处】现代教育管理. 2021(01)

【摘要】教育法治建设既是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教育问题的手段也是教育领域实现良法善治的目标。教育法治建设作为破解我国教育发展时代难题的重要进路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构成版块还能够有效规制教育领域的非理性行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法治建设经历了迷失、勃兴、发展、完备的实践历程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困境。新时代我国教育法治建设应当加强完善立法、行政、司法等环节重视教育发展的平衡性和充分性保障教育参与主体的基本权利注重对民办教育的合理规制。

  

4. 划分学区、就近入学政策的法律规制:实质平等的视角

【作者】张婷

【文章出处】江汉论坛. 2021(03)

【摘要】划区就近入学政策涉及的不仅仅是公民的受教育权更涉及不同阶层平等权的实现。家庭的经济社会条件或阶层背景与子女的教育获得之间存在一定关联。这一关联受到义务教育分配政策的直接影响。划区就近入学政策尝试实现按居住地分配的教育机会平等但其一方面忽略了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先在不平等另一方面间接鼓励了家长购房择校的行为。由于这一政策隐含着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等各方的共谋”,因而获得了不断自我强化的动力它将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事实上异化为基于家庭经济社会地位的竞争性分配。作为缓解社会阶层优势支配性影响的国家设置反而却成为强化家庭经济社会条件和阶层影响的助推因素。这一悖论的产生固然与基础教育本身较为强调家庭文化资本和国家资源支持的特殊性有关但更与地方政府单方面主导分配标准和分配过程有关。基于此应回归宪法上的受教育规范尝试重构以实质平等为基础的多元分配标准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多渠道的义务教育体系同时基于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的民主属性提升义务教育分配过程的民主品格。

  

5. 从权利到地位:学生法律地位的法律追溯与权利保障

【作者】陈鹏王君妍

【文章出处】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摘要】学生的法律地位是教育法学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我国教育法治进程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是学生法律地位的体现。基于现行教育法律关于学生权利义务的规定可将学生的法律地位归纳概括为民法上的特殊民事主体和行政法上的特殊行政相对人。但当前学生受教育权的可诉性、程序性、公正性不足有必要将受教育权的救济纳入行政司法审查的范围对学生权利进行全面救济并兼顾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

  

附录:受教育权文献列表.xlsx(共95篇)

  

东南大学图书馆学科服务团队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