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人权名家大讲堂第4期】 李忠夏教授:基本权利理论的范式转型

发布者:薛书蕾发布时间:2021-05-11浏览次数:69

2021年57晚上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应邀来到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以“基本权利理论的范式转型”为题,在法学院四楼模拟法庭举行讲座。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龚向和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共同参加了这次讲座。

龚向和教授对李忠夏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肯定了李教授在宪法教义学、基本权利研究领域的深厚理论功底,并介绍本次讲座李教授主要从宪法层面出发阐释基本权利理论的范式转型侧重制度性人权分析,有助于我们对于人权认知由抽象变得更为具体,相信大家会受益匪浅

李忠夏教授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讲座:一是传统脉络中的基本权利;二是传统基本权利的困境;三是走出“市民社会”;四是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五是作为规范前提的“功能分化社会”;六是中国的基本权利理论。李教授针对基本权利的双重属性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并且建构了一个全面系统的逻辑框架。他认为基本权利既是一种主观公权利,同时也是一种客观法。在主观公权利方面,主要包括防御权、分享权、受益权等权利范畴;在客观法方面,主要涉及第三人效力、国家保护义务、制度保障、组织与程序保障、社会权等理论议题。

李忠夏教授还进一步指出传统基本权利面临的两大困境:一是基本权利的“价值困境”;二是基本权利缺乏社会维度。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价值的权衡问题、自然法的衰落问题、基本权利的根基问题,当然也包括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背后的社会形态国家保护义务的社会机理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李教授认为推动我国基本权利理论的范式转型,需要在借鉴和反思国外基本权利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充分结合我国的社会实践和基本国情。李教授的精彩讲座引发了大家的共鸣,他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

最后龚向和教授对李教授的讲座做出总结,认为李教授的演讲充满思辨精神,对基本权利理论范式转型的阐释给我们下一步的人权研究指明了方向。李教授的宪法与人权理论研究非常扎实,跨学科教交叉研究方法运用熟练。龚向和教授还称赞李教授不盲从西方的理论,注意联系中国宪制与人权保障实践研究中国问题,更加具有家国情怀。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