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晚上,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君拥应邀来到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以“欧洲人权法的原则与故事”为题,在法学院四楼会议室举行讲座。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共同参加了这次讲座。
龚向和教授首先对肖君拥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肖教授具有丰富的留学经历,在北京理工大学开设的人权法课程颇具特色,本次讲座肖教授主要围绕“欧洲人权法的原则与故事”这一主题展开,相信大家能够对欧洲人权法的发展历史与基本现状有更为深入的认知。
讲座伊始肖教授对欧洲委员会做了介绍,这是战后欧洲成立的第一个政治组织,在1950年制定并通过了《欧洲人权公约》。肖教授指出,经过一系列附加议定书的补充,现在《欧洲人权公约》中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范围已经超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肖教授还详细阐释了《欧洲人权公约》中的实体权利,诸如生命的权利、自由和安全的权利、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权利、获得有效救济的权利等权利。
肖教授还进一步论述了欧洲人权法文本与实践中的六项基本原则:一是人权(优先)共识原则;二是综合参照(其他人权标准)原则;三是实际有效权利保障原则;四是边际裁量原则;五是举证与证明责任原则;六是司法独立公正原则。肖教授通过对大量案例的介绍与分析,详细阐明了各项基本原则所蕴含的价值理念。肖教授指出,判例法是欧洲人权法院根据《欧洲人权公约》所作的判决而形成的,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使《欧洲人权公约》有了生命力。而且,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也成为欧洲联盟司法机构——欧洲法院处理人权案件时的重要参照。判例法使《公约》成为“活文件”,为欧洲人权法律保护提供了发展驱动力。
最后龚向和教授对肖教授的讲座做出总结,认为肖教授的演讲清晰呈现了欧洲人权法的现实图景,对六项基本原则的归纳为我们的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龚向和教授还指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应当注重对国际人权法方向研究生的培养,鼓励更多的学生到国外开展交流活动,让更多的学生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研究能力,在国际人权舞台上多发出中国的声音,充分彰显我国对人权保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