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龚向和教授等应邀参加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第十二届学术年会

发布者:尹烁平发布时间:2021-10-20浏览次数:70


2021年10月16日,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第十二届学术年会暨第七届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法律政策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举行。本次会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与政策体系建设”为主题,由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法司——中国人民大学共建)、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研究中心等单位具体承办。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龚向和,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李安琪、博士生张颂昀、魏文松应邀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此次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包括中国教育学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北京市教委,以及相关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青年学生在内的近500人参会。在70余位报告人、近30位主持人和评议人的共同努力下为广大学者带来了一场高水平的学术盛宴,展现了近年来学界对于中国特色教育法律与政策体系研究的最新成果,加强了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共同体成员间的联系与交流。

大会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刘复兴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郑水泉教授与中国教育学会杨银付秘书长应邀出席会议并致辞。随后的主旨报告环节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秦惠民教授主持,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理事长劳凯声教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张力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申素平教授分别以“公法—私法的演进与教育法的部门法定位”“十四五时期教育形势和规划要点”“教育法典立法应当处理好的几对关系”“基于法典化视角的教育行政行为类型化探究”“对我国教育法律体系建设的思考”为主题做专题报告。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李晓燕教授对报告内容进行了评议。

主旨报告之后,会议进入大会发言阶段。大会发言的第一部分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翟刚学处长、武汉体育学院副校长刘彦博教授主持。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马陆亭研究员、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陈鹏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龚向和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余雅风教授分别围绕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所涉及的多种关系、学前教育法的制定、学位法的修订和教师轮岗制度改革创新等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与看法。



龚向和教授受邀在大会发言阶段发表了以《学位法中学位获得权与学位授予权的本源定位与司法平衡》为主题的演讲。龚教授首先指出学位法修改的亮点包括:通过修改法律名称更加明确了学位法的法律地位,法律文本从二十条增加到三十八条规定更为详尽具体,分了七个不同章节明晰了立法目的和整体逻辑。并指出学位法修改的不足:侧重管理法而不是权利法,而且缺少对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的限制。龚教授还阐述了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认为学术界和法院基本上是从高校的视角出发,以学位授予行为审查为中心,缺少从学生的视角出发,探讨学生的学位获得权如何实现。学位获得权本源的不同定位,决定了学生权利保障程度以及制约高校学位授予权的力度。龚教授还指出学位授予权的本源大概有三种观点,即法赋权力、国赋权力和天赋权利,但是这三种观点都失之偏颇,最重要的是都停留在法律法规层面,没有进一步追根溯源上升到宪法高度,以致没有看清高校学位授予权本源全面的规范依据。学位授予权与学位获得权源都自于宪法第46条对受教育权的保护,以及宪法第47条对学术自由的保护,二者同根同源,并具有目的与手段的关系。龚教授最后强调,在司法审查方面,应当对作为行政权与作为学术权力的学位授予权开展不同程度的司法审查。而且司法平衡要以二者宪法共同本源为依归,促使目的与手段和谐一致。学位法修改应重视学位获得权的保护,规范学位授予权的行使。龚教授的发言受到了与会代表的广泛认可,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16日下午,五场高水平分论坛平行展开,60位报告人分别从教育法重点领域立法研究、党的教育方针的历史变迁、教育行政执法与政策执行的理论问题研究、高等教育治理法治化、教育惩戒与教师权益保障等10个领域进行了展示与分享。




博士后李安琪、博士生张颂昀参加分论坛四“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法治化”的讨论,分别以《经合组织全球高等教育治理的政策演变、机制与影响》、《法治建设助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行报告,与参会代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博士生魏文松参加分论坛五“师生权益的法律与政策保障”的讨论,以《教育数字化下学习权与受教育权关系的规范建构》为主题进行报告,并就日本教育法问题与参会专家进行了积极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