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向和:从人权白皮书看受教育权的发展奇迹

发布者:尹烁平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212

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官微“仁之言”

作者:龚向和,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政府1991年发布的第一部人权白皮书强调,“受教育的权利,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重要前提”。正是因为受教育权的极端重要性,中国“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全面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创造了有着全球人口最大群体的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发展奇迹。回顾30年来中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受教育权作为规范形式的受教育权体系化、作为价值内容的受教育权公平化和优质化,逐步演化生成新时代公平优质受教育权。

一、受教育权的体系化

要想保障受教育权,首先必须明确受教育权的概念,即受教育权的内涵和外延,建立完备的受教育权体系,促使受教育权的体系化。30年来,中国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不同主体等受教育权的积极保障实践,制定并实施一系列促进和保护受教育权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受教育权体系逐步完整、健全,实现了受教育权的体系化保障。一是基于教育类型的受教育权体系化,即通过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等各类型教育制度,不但在宪法和教育法中确认了公民的受教育权,而且还规定了公民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类型教育的权利。二是基于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体系化,规定了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到教育结果的学习机会权、学习条件权和学习成功权。

二、受教育权的公平化   

公平是受教育权的首要属性。30年来我国一直把教育公平作为保障受教育权的主要着力点,公民受教育权的享有越来越公平。首先,注重对农村及贫困地区人群的教育扶持,每年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给予生活费补助,建立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实现动态清零,更多农村和中西部贫困地区孩子享受到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其次,向文盲、女性、残疾人、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倾斜更多的教育资源,保障特殊群体公平的受教育权

三、受教育权的优质化 

公平主要解决每个公民如何“有学上”的问题,优质则主要解决如何“上好学”的问题,这突出表现在教育经费的投入、教育资源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及数字教育的发展等三方面。我国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自1991年以来就连年攀升,几乎是每五年翻一番,教育投入大幅增长;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师比不断降低,高校从教人数增速越来越快,环境优良的教学场所和先进的教学设备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紧跟教育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时代步伐,数字教育迅速发展,受教育者数字时代的受教育权利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