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加强全球人权治理应做到“四个坚持”

发布者:郑懿发布时间:2022-08-17浏览次数:34

  8月15日,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视频会见来华访问的亚非发展中国家驻日内瓦使节。双方就人权问题交换了意见,王毅就加强全球人权治理、改进多边人权机构工作提出四方面建议。
 
  一是坚持相互尊重,反对强加于人。人权议题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各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各异,必须从本国实际出发,探索符合人民需求的人权发展道路。有能力的国家可以在征求当事国同意基础上,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人权能力建设,但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和标准强加于别国。
 
  二是坚持系统推进,反对取舍偏废。人权内涵是全面的、丰富的,要保护公民政治权利,同时也要保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既包括个人权利,也包括集体权利。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生存权、发展权才是人民最紧迫的需求。多边人权机构要重视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加大对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的重视和投入。
 
  三是坚持开放包容,反对干涉内政。声称所谓“人权高于主权”,实质是在图谋干涉别国内政;推行所谓“价值观外交”,其实是打着人权的幌子逼迫各国选边站队;强推所谓“民主改造”,结果却造成动乱冲突和人道灾难。历史教训应当认真汲取,这些行径应予共同抵制。多边人权机构应秉持非选择性和非政治化原则,成为各方建设性交流与合作的平台,而不是大搞政治对抗的战场。
 
  四是坚持公平正义,反对双重标准。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归根结底要看本国人民是否高兴、是否满意。一些西方国家热衷当人权“法官”,打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对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指手画脚,对本国和盟友的人权劣迹视而不见,我们要共同拒绝这种双重标准、共同抵制这种搞选择性失明的做法。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