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动态】我院龚向和教授参加教育法典编纂研讨会

发布者:曾凡恺发布时间:2024-07-13浏览次数:10






教育法典总则编纂研讨会顺利召开


为稳步推进教育法典编纂工作,2024年6月27日,由教育法典编纂课题组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承办的“教育法典总则编纂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等国家机关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近五十位专家参会。我院龚向和教授受邀参加,就教育法典总则第四章编纂工作汇报立法思路与框架方案。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主持,赵鹏院长介绍了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和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翟刚学,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时建中副校长指出,自2023年11月教育法典编纂课题工作启动以来,课题组已举办多次会议,深入探讨了教育法典的框架设计和具体内容,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为后续的法典建议稿起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翟刚学副司长对教育法典编纂研究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未来可期。他指出,教育法典编纂要打破学科间的壁垒,推动法学内部的交叉融合,以更广阔的视野推进更深入的研究。他对教育法典编纂课题组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下一步教育法典的起草提出了展望、期待和要求,期待与各位专家学者、教育工作者共同推动我国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各子课题汇报立法思路和框架方案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曹鎏教授主持。第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李红勃汇报,提出教育法典“基本规定”引领着教育法典整体,具有重要地位,主要包含价值目标条款、教育制度条款和教育法典地位条款。第二章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汇报,提出本章的重点是学校,主要理清学校的概念、范围、属性和特点;其他教育机构做参照处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划分和处理是重要问题。第三章由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教授汇报,指出本章内容以教师为主体,主要涉及教师资格、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管理和保障等内容。第四章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申素平和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汇报,指出本章以受教育权保障为逻辑主线,从受教育权主体身份、受教育权的主观权利制度、受教育权的客观价值秩序角度构建受教育者规范体系。第五章和第六章由安徽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程雁雷教授汇报,指出这两章主要围绕教育管理和教育保障展开,涉及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教育执法、教育考试、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国家财政投入和社会支持以及教育数字化发展等内容。第七章由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刘璞和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李晓辉教授汇报,指出本章以教育输入国和输出国、国际教育治理参与者的视角展开,涉及中外合作办学及境外办学、教育国际交流和中外人文交流等内容。


自由讨论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教育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春蕾主持。中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徐靖教授提出,要在教育法典中处理好原则性规定与细节性规定之间的关系,确保内容设计既能提炼概括,又能具体明确。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李昕教授对第五章和第六章进行了具体说明,教育管理领域具有特殊性,表现为管理的对象和属性不同,反映了多元办学理念。华东师范大学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教授对专门教育进行了实地调研,为教育法典中专门教育的立法提供了实践参照和理论方案。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管华论述了教育权和受教育权等基本范畴,指出教育权包括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家庭教育权,并强调了家庭教育在逻辑上的必要性。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林华教授就立法逻辑性和各章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具体建议,指出立法中要处理好现行法律与教育法典的关系。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张冉指出,终身教育作为一种理念应当嵌入教育法典中,以及教育法典中要对特殊教育中的专门教育和残疾人教育作出对应性处理。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磊指出,总则不应追求条文数量,应进行精简,围绕多中心概念,进行定义式处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教育标准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马雷军指出,要研究教育法典和现行教育立法的关系,目前框架是否吻合教育法典适度化的要求值得思考。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周详提出,要区分教育管理行为和教育自治行为,要对教育权重新进行定位。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蔡海龙对教师权利保障提出了制度管理建议,对学校类型多样化进行了分析。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姚荣对教育法典定位的宏观价值进行了说明,提出在教师部分要区分中小学教师和高等学校教师并作出不同的权利义务设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孔祥稳从立法技术的角度进行了论述,提出要关注校外培训机构的特殊地位并作出对应处理。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尹婷提出,要关注法典总则和未来立法的关系,指出目前的方案中教育保障与其他部分存在重合问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李霞提出要关注教育法在实务中的适用,一些核心的基础性概念需要进一步廓清。


在汇报和讨论结束后,校长马怀德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课题组前期工作扎实,取得丰富研究成果,通过本次研讨会进一步对教育法典总则编的体例和基本内容等问题达成共识。马怀德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充分的实践调研,深入了解教育法治实践中的现实困境和切实需求;二是加强研究,注重提炼课题研究迫切需要的重难点问题,并针对性进行理论研究;三是学习借鉴,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法典编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四是做好统筹协调,宏观层面注重教育法典与教育强国建设时代主题相契合,中观层面注重教育法典与其他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微观层面注重教育法典内部各编、各章节之间的协调统一;五是把握好课题研究进度,下一阶段的工作是要对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进一步撰写法律条文,共同推动教育法典编纂课题进入新阶段。

来源 | 法治政府研究院

排版 | 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