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实录-开幕式、主旨演讲】“教育法典编纂与受教育者权利保障”高端论坛

发布者:曾凡恺发布时间:2024-10-25浏览次数:46

论坛开幕式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会长龚向和教授主持。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黄大卫,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副理事长秦惠民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启川教授分别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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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黄大卫首先代表学校向参加本次会议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黄校长指出,当前我国教育事业进入了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教育法典的编纂正当其时。黄校长对东南大学和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的历史渊源、发展历程进行简要介绍,并对人权研究院在推动教育立法研究方面的贡献作出高度评价。黄校长强调,教育法典的编纂旨在解决我国现行制度规范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法律表述上的重复、缺失、结构失衡、概念不统一和矛盾等问题,形成一个逻辑自洽的体系和结构完整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体系,希望各位与会专家畅所欲言并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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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副理事长秦惠民教授致辞。秦院长受劳凯声理事长委托,首先代表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对论坛召开表示祝贺。秦院长指出,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提出建成教育强国目标的时代背景下,系统探讨中国式教育现代化过程中的教育法典编纂问题,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具体实践。秦院长注意到,教育法学研究队伍正在不断扩大,教育法学专业毕业生也广受欢迎,教育法典编纂工作的启动正在成为一个重要的有利契机,促进和推动着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将为促进教育法学的发展,推进中国教育法治建设作出不懈努力,全力支持教育法典编纂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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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启川教授致辞。刘书记首先代表东南大学法学院对各位与会专家表示欢迎与感谢,并对东南大学法学学科的发展历程、平台基地和科研成果进行简要介绍。刘书记指出,编纂一部体系完备的教育法典是时代之需、国家之需、人民之需,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的立法工程,而对受教育者权利的保障是法典编制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刘书记期待与会专家畅所欲言,贡献智识资源,进一步推进中国式教育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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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演讲环节由《法学》主编、华东政法大学胡玉鸿教授,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孟鸿志教授共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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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教授作题为《教材立法初论》的报告。报告人指出,教材是最重要的教育要素和载体之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教材在成文法上的用语、外延等不一致,可从广义与狭义角度界定教材的概念。教材的国家属性涉及意识形态问题,教育属性中展现其公益性,与此同时,教材还具有市场属性,属性的复杂性也导致其出现规制困境。教材涉及的权力关系包括国家教育权、教师学术权、家长选择权、学生受教育权、教师学术权等,不同权力关系中,教材的编写权、审核权、出版权、发行权、选用权的具象化程度不同。现行教材法律制度体系中的法律规定并不全面,部分法规层级较低、规制对象有限,缺少完整的规制框架,难以有效规范教材涉及的法律关系。对此,教材必须回到法治化的轨道,分主体、分环节设定法律责任,避免走向管理过度或失去规制的两种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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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副理事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作题为高校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的保障与实现》的报告。报告人指出,从教育立法、教育目标、教育结果来看,高校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是受教育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在不同教育阶段的深度与广度、独立研究能力、实践能力的要求不同。其中,制度保障是高校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的基础;组织保障是高校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的关键;社会保障包括社会监督、舆论引导与家庭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技术保障是高校学生获得公正评价权的现代手段,包括评价系统的建设、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等方面。高校学生获得公正评价的实现途径,包括建立多元化和动态化的评价标准,提升评价过程的透明度与参与度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与反馈注重评价队伍的培训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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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申素平教授作题为《数字时代国家教育权的规范内涵与受教育权的保障》的报告。报告人指出,数字权力对国家教育权重塑作用。一是强化国家教育权,如构建权力运作的数字空间,强化教育权力的末端;采用“软治理”的权力运作方式,增强教育权力的效用。二是分化国家教育权,如数字企业分享“数字权力”,嵌入国家教育权的运行过程;网络空间泛化“数字权力”,削弱国家教育权的实施效果。“数字权力”既可以拓展受教育的选择权,但同时也对受教育权的防御权功能即教育自由造成威胁,包括技术依赖惰化受教育者,抑制主体创新能力;算法系统控制受教育者,压缩自主发展空间;信息泛滥裹挟受教育者,干扰教育运行生态。因此,需要在数字时代下对国家教育权的内涵进行重释,加强对受教育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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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鸿志教授对三位专家的报告进行评议。孟教授指出,王敬波校长的教材立法问题很深刻,需要引起学界重视。教材的审查与编写等关系十分复杂,中小学教材问题也是社会热点关注。这些问题仅靠政策还不够,需要从立法的形式深入解决问题。湛中乐教授从国家治理层面、法律政策等层面探讨了高效学生公正评价权,该问题是操作性很强很复杂的实践问题。目前我国《学位法》等法律规定较为粗糙,实践中也存在较多问题,需要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来解决。申素平教授谈到了数字时代给国家受教育权带来正面与负面的双效应,并指出其应对路径。数字时代的网课、线上会议是大趋势,其既带来便利,但也存在听课效率、听众感受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