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东南大学人权名家大讲堂第十九期——中国法律语境中的国家政策

发布者:曾凡恺发布时间:2024-11-27浏览次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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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晚,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举办的“东南人权名家大讲堂”第19期在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会议室举行。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湖南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湖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彭中礼教授应邀以“中国法律语境中的国家政策”为题,为我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学术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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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龚向和教授主持。龚向和教授首先对彭中礼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彭教授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杰出成就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图片
彭教授的讲座由我国法律文本中频繁使用国家政策概念这一现象引入,从四个方面详细论述了中国法律语境中的国家政策概念相关问题。首先,彭教授分析批评了对国家政策概念的已有解释,认为政策法律混同论与国际机关指定论皆存可商榷之处;其次,彭教授分享其对法律文本和司法实践中使用国家政策概念的考察及反思,提出要明确区分法律语境中的国家政策和日常生活用语的国家政策;再次,彭教授从分析国家政策性质、辨析国家政策制定主体、界分国家政策与其他类似概念三个角度对国家政策概念进行重新厘定;最后,彭教授通过分析明确行政机关是国家政策最主要的制定主体、国家政策的载体形式为规范性文件,还提出以级别原则和裁决原则解决国家政策的位阶问题。
在与谈环节,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泽晟教授,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刘耀辉副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雪莲副教授先后发表关于彭教授讲座内容的体会及对国家政策概念问题的见解。肖泽晟教授高度赞扬了彭教授关于国家政策概念研究的学术意义,并就国家政策的制定主体、载体形式等问题与彭教授进行了进一步探讨。刘耀辉副教授认为彭教授从立法、司法现实层面研究国家政策问题是对传统问题的深度挖掘和高度提炼,彭教授的研究方法对于学术研究有着极高的启发意义。张雪莲副教授从自身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研究出发,提到以国家政策作为合法性审查依据的问题,并提出可将国家政策区分为对公民行为有影响的政策和对行政机关由有影响的政策,对不同类型国家政策具体研究。针对与谈人的提问,彭教授强调“中国法律语境中”之限定,将国家政策概念的讨论范围限定于法律之下,进一步明确国家政策概念界定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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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动环节中,我院副研究员朱姗姗和博士后魏文松先后就国家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的关系问题和法学论文写作问题向彭教授提问,彭中礼教授进行了详细耐心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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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尾声,主持人龚向和教授进一步总结彭中礼教授发言的核心内容,高度赞扬了彭中礼教授对司法适用中的国家政策进行长期跟踪研究的勤恳钻研精神。在本次近三小时的讲座中,彭中礼教授基于对我国法律文本和司法实践中使用国家政策概念的大量考察,通过充分详实的分析了法律语境中的国家政策概念。讲座逻辑严谨明晰、内容丰富详尽使在座师生获益匪浅。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文字 | 李江涛

图片 | 陈丹宁

排版丨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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