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2025年学术年会暨换届大会在海口召开 我院龚向和教授等应邀参加并汇报

发布者:于淼发布时间:2025-04-28浏览次数:11

        2025年4月26日至27日,由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首都师范大学主办、海南师范大学承办的“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2025年学术年会暨换届大会”在海南海口隆重召开。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会长龚向和,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魏文松、博士生娄秉文受邀参会。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黄政,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科首席专家、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劳凯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主任孟繁华、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许玫,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崔莹等有关领导、专家出席开幕式。来自全国高校、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等近15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开幕式由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张爽主持。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孟繁华同志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申素平、李红勃、张雪、范国睿、周海涛、龚向和、蔡春、薛丽霞8位同志当选为理事会副理事长。



       在主论坛环节,龚向和教授做“论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领域基础、建构策略与功能展开”的报告。通过分析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逻辑起点问题争议,在指出“受教育权论”作为主流观点的基础上,运用“领域法思维”分析了受教育权领域要素的内涵阐释、源流嬗变等,系统阐释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从“受教育权”标识性概念到受教育权“领域要素”这一标识性要素的转变。受教育权领域要素是指实证法秩序下受教育权本体、价值与效力保持稳定的时间、空间与对象范围。根据受教育权的时间领域要素、空间领域要素和对象领域要素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分段设置、分类设置与专门设置策略的系统性方法建构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再以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支撑教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建设工作,从“知之”到“能为”,全面发挥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对建构知识体系的“内核”作用,加强自主知识生产力、知识结构力与知识传播力。

在分论坛第一单元“教育法典编纂与法制体系建设”,魏文松博士后做“教育法典编纂中行政责任条款的体系构建”报告,指出教育法典的编纂在基本思路上遵循“先制定总则、后制定分则”是合理可行的,这样能够有效确保法典编纂工作的有序进行,而且法律责任是确保教育法典体系完整不可缺少的内容。其中,行政责任又是教育法典法律责任建构中的重中之重,在法律责任中占据较大比重,因此教育法典编纂如何合理设计行政责任条款就显得十分重要。他对当前教育法典设置行政责任条款所面临的主要困境进行了归纳和分析,系统论证了合理设置行政责任条款的正当性与必要性,并基于领域法思维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行政责任条款进行体系建构的具体路径,为教育法典编纂工作的推进提供了理论方案。

       本次大会的胜利召开为教育强国建设的法治保障进程注入了强劲动能,为构建中国特色教育法治话语体系提供了关键学术坐标。龚向和教授团队始终深耕教育法治前沿领域,形成系统性原创贡献,未来团队将持续深化协同创新机制,聚焦教育法治基础理论与重大现实问题的双向突破,以高水平研究成果助推教育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为教育强国建设注入更强劲的法治动能,共同谱写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法治篇章。


供稿人 | 娄秉文

图片 | 海南师范大学
排版 | 冯文燕